据称,在吴琼的管理下,洗浴中心实施了六大举措,“成效”明显。很快,“在水一方”生意的火爆让出资老板很高兴,季某拍板决定:每个“小姐”服务一次,吴琼从中提成2.5元。为了留住这个“管理有方”的副总经理,他还转让了10%的股份给吴琼。
组织卖淫1万多人次
去年年中,警方对“在水一方”进行调查后发现,该洗浴中心电脑中有据可查的组织卖淫就达到了1万多人次,而中心利用卖淫非法所得260多万元。该洗浴中心的两名出资人目前尚未抓获,但是刘谷彬、吴琼等人均落入法网。
近日,盱眙法院审理认为,几名被告人招募、控制、容留多名卖淫女,宣布纪律,安排吃住,形成了一个以洗浴中心为掩护的卖淫组织,并设立固定的组织管理人员,制定收费制度,为卖淫活动提供场所,构成组织卖淫罪,且情节严重。
法院判处刘谷彬和吴琼有期徒刑12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罚金10万元。其他几名涉案人员也被判刑。
“小姐们”是这样管理的
严格考勤
为了稳定“小姐”,减少流动性,同时加强内部管理,吴琼规定在每一个“小姐”第一次结账时扣下500元罚款保证金,如果有人擅自离开或者违反规定,便在这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。
为了约束“小姐”的行为,吴琼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,涉及到请假、卫生、外出等制度。例如“随意丢弃安全套一次罚款10元”、“衣着不整洁一次罚款20元”、“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”等。
加大激励
为了提高“小姐”的积极性,吴琼还提高了“小姐”的提成,例如做一次“韩二(性服务)”,“小姐”便可以得到120元的报酬,同时改成每周发一次工资。在这样的激励制度下,有一个“小姐”一天就为自己赚到了近2000元。
严格准入
“在水一方”的生意越来越好,就连不少在其他地方工作的“小姐”也纷纷准备“跳槽”,慕名前来应聘。吴琼亲自负责面试,她曾总结说:“一定要设置严格的准入制度,留住好的,还要引进好的,另外还要让她们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。”
强化后勤
与此同时,吴琼也开始抓起“小姐”的“后勤”了。由于洗浴中心的特殊性质,来这里工作的“小姐”流动性较大,且由于素质普遍不高,经常有各种纠纷出现。吴琼的第一步就是由洗浴中心给“小姐”提供集中食宿,在伙食里还经常加上山药、鸡汤等滋补身体的菜。她说,只有绝对保障她们的后勤才能让她们“安心”工作。
明码标价
为了避免与客人扯皮,吴琼规定以后凡是性服务,全部改成“韩式按摩一、二、三”,“韩一”即普通性服务,“韩二”即洗鸳鸯浴后性服务,“韩三”即在“韩二”的基础上加口交。这三种档次她还明码标价为180元、280元、380元。
除此之外,她还规定以后每一笔账都用电脑记录,改掉以前“手写的不上档次”的形象。
外向开拓
为了开拓“经营渠道”,吴琼还创造出了“小姐”外派制度。季某在盱眙还拥有一家宾馆,吴琼主动出击与该宾馆联系,如果住店客人有“需要”,“在水一方”可以提供“小姐”主动上门服务。这个渠道建立后,会经常看到有“小姐”手持电脑打出的“陪唱”单据在深夜前往宾馆。
(来源:国际在线/现代快报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